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宝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9号),现将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陈宝华等发行陈宝华发行9,214,233股股份、向张嘉平发
行 5,267,342 股股份,向苏州荻溪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139,471股股份、向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25,524
股股份、向许益民发行1,002,506股股份、向沈铁军发行613,924股股份、向苏
州高新富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69,735股股份、向黄斌发行307,247股
股份、向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4,867股股份、向福州合晟
创展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7,894股股份、向秦志军发行170,920
股股份、向周永兰发行 170,920 股股份、向苏州凯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113,947股股份、向陈秋颖发行113,947股股份、向陈斌发行56,973股股份、向
赵学峰发行49,179股股份、向张剑发行34,320股股份、向陆广兵发行24,589股
股份、向韩艳艳发行24,589股股份、向魏连生发行24,589股股份、向管臣发行
24,589股股份、向苏晶晶发行24,589股股份、向周建军发行24,589股股份购买
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4,019.4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核准批复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