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3-01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
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所有 17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56.69 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名单进行了审核。
3、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授予 28 名激励对象 190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1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授予的 1900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30.50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21 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69.5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激励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自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5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934.75万份,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30.5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2月2日办理完毕。
10、经公司申请,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期限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2年2月23日止,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934.75万份,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
11、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当选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19 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22.2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激励条件的 19名激励对象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4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 737.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4.1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5 万份
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办理完毕。
14、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因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止,同意将 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5.395 万份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5.395 万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办理完毕。
16、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
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
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4.19 元/股调整为 10.14 元/股,
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数量由 922.25 万份调整为 1,291.1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的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 名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7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意对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在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 68.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同意公司对 17 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56.69 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注销股票期权依据、原因及数量
1、注销依据:
根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的第三个可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10%。行权时间安排及可行权数量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可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可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可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1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可行权期 2020年公司收购或新设医院家数不少于2家
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可行权期 2020-2021年公司收购或新设医院家数累计不少于4家
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可行权期 2020-2022年公司收购或新设医院家数累计不少于7家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期权份额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