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19-008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034号”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1,332,627.35元,按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25,215.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5,205,609.51元,减去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50,000,000元,公司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0,413,021.3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7,635,147.3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18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17,635,147.37元。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0,000,000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上述预案的提议及确定理由
上述分配预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应雪青、
陈先云夫妇提出,提议理由如下:
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未分配利润充足,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充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合规、合理性。
(四)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不存在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在未来12个月内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公司控股股东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应雪青、陈先云夫妇承诺: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3、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