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 建艺集团” )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03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1 号文核准,本次
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
券”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03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
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21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 81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3 元/股。
建艺集团于 2016 年 3 月 2 日( 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发行“ 建艺集团” 股票 812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网上定价发
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8,898,869 户,有
效申购股数为 49,363,732,000 股,配号总数为 98,727,464 个,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 , 截 止 号 码 为 000098727464 。 网 上 发 行 初 步 中 签 率 为
0.0164493236%,超额认购倍数为 6,079.27734 倍。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 2016 年 3 月 1 日( T-1 日)《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网上申购情况,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
倍数为 6,079.27734 倍,超过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 20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发行
数量为 1,82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中签率
为 0.0370109780%,认购倍数为 2,701.90104。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与发行人定于 2016 年 3 月 3 日( T+1 日) 在深圳红荔
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2 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6 年 3 月 4 日( T+2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公布摇号中签结
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定价方式、申购缴款、中止条件等方面有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
据《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16年3月4日( T+2 日) 16:00前及时足额缴
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中签投资者应依据《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资金账户在2016年3月4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