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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7 深市 华源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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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包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22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等法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包装”、“发行人”或“公司”)所在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截至2015年12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7.3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1.3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8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量为3,520万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按本次发行价格11.37元/股、发行新股3,52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0,02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4,827.6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5,194.71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35,195.70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6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华源包装”,申购代码为“002787”,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12月18日(T-3日)完成。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145家,股票配售对象为399个,申报总量为829,4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391.25倍,本次发行未出现无效报价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11.37
元且投资者申购总量小于2,120万股的报价、报价为11.37元且投资者的申购总量为2,120万股且报价时间晚于2015年12月18日09:39:01.523的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共计剔除40家投资者的报价,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83,5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0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报数量,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根据《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重新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重新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有效报价的确认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05家,确定入围的配售对象数量为359个,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745,87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351.83倍。
    6、根据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520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2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4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77%。
    7、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将为40,022.4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已于2015年12月16日(T-5日)在《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
    8、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12月23日(T日,周三),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9、回拨机制: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4、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0、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申购日(T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初步询价结束后确定的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2)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3)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11、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重新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有效报价的确认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05家,确定入围的配售对象数量为359个,定价依据及过程详见“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有效报价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与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联系,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投资者是否具有参与网下发行的资格进行核查,投资者应予以配合。
    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3)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5年12月23日(T日)9:30-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网下投资者应按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明细》列示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T日)8:30-15:00。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
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内容为:“B001999906WXFX002787”。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T日)8:30-15:00,T日8:30之前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入围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配售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如配售对象备案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应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入围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请入围配售对象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出现前述情形的,其全部新股申购无效。
    入围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7)2015年12月23日(T日)17:30后,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9)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2,12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重新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配售原则进行网下配售。2015年12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刊登《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10)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12、网上发行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