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参与竞买海光电子 54.25%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对《关于参与竞买海光电子 54.25%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竞买海光电子股权,系公司做大做强磁性元件业务的战略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较为明显,若竞买成功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阎磊、陈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