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可满足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阎磊、陈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