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发行人”或“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老股转让、限售期、发行结构、定价方式、回拨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认真阅读2015年7月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可立克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5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公开
发行新股4,2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可立克”,股票代码为00278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招商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7月1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5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4,26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1%。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7月6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6、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7.58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7月6日(T日)9:30-15:00。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7、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8、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7.58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7月6日(T日)9:30-11:30,13:00-15:00。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7月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5年7月7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10、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2,560万股时;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6月25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可立克 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60万股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 指 通股(A股)之行为
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
网下发行 指 发行2,5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
网上发行 指
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
数量)
符合2015年6月25日(T-7日)《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网下投资者 指 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除网下投资者以外的在深交所开户且满足《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网上投资者 指 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市值的投资者。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5年6月30日(T-4日)及2015年7月1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5年7月1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10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0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7.00元/股-7.58元/股,拟申购总量为659,520万股。其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投资者中有1家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备案资料,申报总量为1,000万股。其余的10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25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申报总量为658,520万股,报价区间为7.00元/股-7.58元/股。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符合要求的25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7.58 7.58
(元/股) (元/股)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7.58 7.58
(元/股) (元/股)
(二)投资者的核查
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初步核查,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应的配套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供了《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备案资料。
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报价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报价的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拟申购数量的按照报价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108%,对应的剔除数量为66,560万股。其中,报价在7.58元且拟申购数量在2,560万股的申报,将报价时间晚于2015年6月30日9点46分10秒的配售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剔除数量为
66,560万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