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公告
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坚机电”)通知,中坚机电与上海桥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解除合同协议书》,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28 日,中坚机电与上海桥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 21.67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桥瀛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前次协议转让进展及本次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本次协议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桥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尚未向中坚机电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双方也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坚机电持有本公司股份 4,824.2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6.55%;中坚机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73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0%,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终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后,中坚机电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解除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