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月4日。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673,347股,涉及人数为199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674,210,027股的0.10%,回购价格为29.31元/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4,210,027股变更为673,536,680股。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
对无法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3,347股,回购注销价格为29.31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案)》。
2、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有关激励计划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3、2015年12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将钟建军等四人作为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4、2016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1月4日为授予日,向439名激励对象授予431.249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6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做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相关事宜,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合计解锁2,070,87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 ,回购注销744,033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7月27日;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18年1月19日办理完毕。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相关事宜,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合计解锁1,338,323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0%,回购注销673,347股;2015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解锁合计解锁68,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解锁情况,且因为2016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根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3,347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0%,占全部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15.61%,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为673,536,680股。
2、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回购价格
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3.96元/股。2016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49,856,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7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74,954,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2018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74,210,0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根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上述人员未解锁股份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现金分红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而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29.31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共计19,735,800.57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18年12月1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8CDA50210】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74,210,027股减少至673,536,680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购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流通股 197,665,120 29.32% 673,347 196,991,773 29.25%
高管锁定股 195,332,295 28.97% 195,332,295 29.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32,825 0.35% 673,347 1,659,478 0.25%
首发前限售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
476,544,907 70.68%% 476,544,907 70.75%
通股
三、总股本 674,210,027 100% 673,347 673,536,680 100%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