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7-025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由 19.52 元/股调整为 19.42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48,668,033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48,918,640 股(含本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 95,000 万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19,383,800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1 月 11 日)。本次非
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的 90%,即 49.01 元/股。若公司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
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
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批文。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8) 。以公司总股本 150,718,95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99164 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4.994028 股。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 2015 年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完毕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由 49.01
元/股调整为 19.52 元/股; 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9,383,8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48,668,033
股(含本数)。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召
开了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同
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 12 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5)、《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二、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6,703,7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37,670,377 元。
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 2017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9 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 2016 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对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由不低于 19.52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19.42 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 (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
转增股本数)=(19.52-0.1)÷(1+0)=19.42 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 48,668,033 股调整为不超过 48,918,640 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950,000,000÷19.42 元/股=48,918,640 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