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32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
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7 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7 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请详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