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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传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蓝黛传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20-042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0年05月19日14:45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5月19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05 月 19 日 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0 年 05 月 19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堂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21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量为 255,720,26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3.11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18 名,代表公司股份 255,671,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3.101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计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48,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3 名,代表公司股份 7,782,9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65%。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张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了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5,688,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1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5,688,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5,688,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1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688,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1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688,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1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5,688,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688,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1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96,6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02%;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1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及朱俊翰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688,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5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1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688,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审议通过。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76%;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1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张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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