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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传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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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传动”、“发行人”
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
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的相关
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
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
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的资格、定价方式、配售原则、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
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2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
在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截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T-3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C36“汽车制造业”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37 倍,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7.6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5,2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7.67 元/股、
发行新股5,2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884.0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
承担的发行费用 4,062.53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21.47 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2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5】96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万联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
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蓝黛传动”,申购代码为“002765”,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
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T-3日)完成。参
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58 家(以投资者为单位),配售对象为 9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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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购总量为 284,000 万股,对应的申购倍数为 91.03  倍。经核查,上述参与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不存在需要剔除无效申购报价的情形。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重庆
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
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告的定价方式和程序,将排序在前的11
个报价(以产品为单位)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为 31,280 万股,占
本次初步询价拟申购总量的1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
报情况,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承销风险和市
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7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有效报价的确认
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以投资者为
单位)为  53  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  252,72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
81.00倍。
7、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5,200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
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量。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5,821.47万元,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15年5月25日(T-6日)登载于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9、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5 年 6 月 2 日(T日),投资者
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
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
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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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回拨机制 
T日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
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若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网上初始发行量,网上申购不足部分
将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已公告的配售原则在
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对象中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2)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
中止发行;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
数低于50倍(含),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
低于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4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
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
于 2015 年 6 月 4 日(T+2日)在《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
露。
11、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
购,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可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可参与网下
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可申购数量详情请参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
据”。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5  年 6  月 2 日(T日)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上述时间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
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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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 年 6 月 2 日(T日)8:30-15:00。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
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
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内容为:“B001999906WXFX002765”。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5 年 6 月 2日(T日)8:30-15:00,T日8:30
之前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
金到账时间。
(4)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
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备案的
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
跨行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应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
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
效。请有效报价投资者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
常情况。
(5)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
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
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投
资者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
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若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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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7)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通过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参与申购,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
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若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3,12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配
售原则进行网下配售。2015 年 6 月 4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9)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无锁定期,自深交所上市日起即可流通。
12、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 年6月 2日(T日)9: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