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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传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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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传动”、“发行人”
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
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的相关
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的资格、定价方式、配售原则、
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
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
重要提示
1、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2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968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蓝黛传动”,股票代码为“002765”,
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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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5,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
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
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量。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
行业为C36类“汽车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6月1日(T-1日)组织本次网上
路演。网上路演的具体安排请详见2015年5月29日(T-2日)刊登的《重庆蓝黛动
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公开路演推介。
6、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
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
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15年5月26日(T-5日)的12:00前在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
万联证券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
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详见
本公告“三、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
只有符合万联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
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条件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
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
价设定为无效,并在2015年6月1日(T-1日)刊登的《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
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
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
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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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
初步询价及配售。
7、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T-4日)至2015年5月28日(T-3
日),每个交易日9:30至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
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
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本次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请详
见本公告“三、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初步询价的具体安排请详见
本公告“四、初步询价安排”。
网下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报价以及拟
申购数量等信息。每个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
报价应当相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为3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
小变动单位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3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3,120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
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报价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剔除拟申购总
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本次拟申购总量的10%。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分布、
拟募集资金总额、超额认购倍率,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
估值水平、承销风险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
其有效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具体安排请详见本公告“五、发行定价及有效报价的确定”。
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
价情况、发行价格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6月2日(T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
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及缴款。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
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
其他信息。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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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
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会将违约情况报协会备案。
11、同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报价是否有效,均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12、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6月2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并采用按市值申购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  2015年6月2日(T日)或之前已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5年5月29日(T-2日,含本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
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
值申购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所规定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投资者证券账户市值的计算方法详见《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本次网上发行具体安排请详见2015年6月1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
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详见本公告“七、回拨机制”。
14、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原则和方式,请详见本公告“八、配售原则和方式”。
15、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向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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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
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5)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
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
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申购总量不足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
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证
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5月25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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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5 年 5 月 25 日(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资格核查材料
T-5 日
2015 年 5 月 26 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资格核查材料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T-4 日
2015 年 5 月 27 日(周三)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T-3 日
2015 年 5 月 28 日(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送达资格核查材料原件截止日(截止时间15:00)
T-2 日
2015 年 5 月 29 日(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5 年 6 月 1 日(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5 年 6 月 2 日(周二)
网下申购缴款日(申购时间9:30-15:00;缴款时间8: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日
2015 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