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2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2021
年6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 2021 年 6 月 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号、2021-062 号)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鉴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2 年 5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除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