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48 深市 世龙实业


首页 公告 世龙实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世龙实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09

世龙实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向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维高科”)采购蒸汽
相关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年度公司增加向江维高科采购相关关联交易不超过 1,000 万元
(不含税)。
独立董事签名:
汪利民:
陆 豫:
蔡启孝: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