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110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冯汉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如实反映了整改工作内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潘英曙投反对票,反对理由:
歪曲事实,借机攻击对方,为刘宜云等违章违法事实辩解。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合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与合资方协商,公司拟对合资子公司-江西世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注销。
《关于清算并注销合资子公司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同意 2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潘英曙投反对票,反对理由:
环保科技公司成立以来,在环保节能工作上做了很有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大量实验数据。AC 产品在节能降耗成本攻坚上仍有很多工作可做。建议人员压缩,公司保留。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