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及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木林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4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50 万股,该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小榄 SMDLED封装技改项目”、“吉安 SMDLED 封装一期建设项目”以及“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发生除息,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83,857,858 股,最终的发行数量为 83,827,918 股,发行价格每股 2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8,019,983.18 元。扣除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 28,046,000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319,973,983.1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6]第 483800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266,001.77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1,9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83,018.86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617,706,379.25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18,117,700.00 元,上述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 验字[2019]48510008 号《验证报告》验证。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银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账户内。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的情况
1、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公告的《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及相
关文件,公司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 3 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1 小榄 SMDLED 封装技改项目 74,279.43 61,575.50
2 吉安 SMDLED 封装一期建设项目 110,649.71 94,317.33
3 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 90,420.39 75,681.11
合计 275,349.53 231,573.94
2、前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7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如下:公司计划将募
投项目由“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
项目”。公司用自有资金归还新余 LED 应用照明一期建设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 金 25,133.25 万元。
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截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投
总额 入金额(含利息)
1 小榄 SMDLED 封装技改项目 61,575.50 62,046.27
2 吉安SMDLED封装一期建设项目 94,317.33 95,651.54
3 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75,681.11 68,021.48
合计 231,573.94 225,719.29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 计划建设 项目预计达到可
号 资金投入 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 82,750.27 71,068.74 1 年 2019 年 11 月
生产项目
2 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 32,255.36 26,771.79 1 年 2019 年 11 月
3 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 134,719.97 90,161.24 2 年 2020 年 11 月
动化生产项目
4 偿还有息债务 78,000.00 78,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27,725.60 266,001.77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1 月 1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
[2020]100Z0112 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1 月 4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85,798.80 万 元。
2020 年 1 月 1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 议案》等,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5,798.80 万元。公司已将 85,798.80 万元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帐户,完成了置 换。
2020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交易金额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0 年 2 月 14 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已将用于前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
公司使用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含
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已将用于前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日累计
投入金额(含利息)
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 71,068.74 3,020.09
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 26,771.79 758.99
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 90,161.24 4,019.72
偿还有息债务 78,000.00 78,000.00
合计 266,001.77 85,798.80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环 境等因素,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现拟延长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余 LED 照明配套组件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