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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45 深市 木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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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关于公司核心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木林森:关于公司核心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2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计划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
          11月2日拟通过设立基金、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等方式在二级市
          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

    2、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核心管理人员与代理商
          截止2021年3月16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671,521股,
          增持总金额共计14,628.45万元。

    3、  基于行业市场环境回暖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核心管
          理人员、供应商与代理商决定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增持计
          划。

    4、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
          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
          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2日以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主体拟通过设立基金、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等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2020年11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核心管理人员与代理商截止2020年11月20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535,721股,增持总金额共计8,537.82万元。

    2021年1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董事会秘书肖燕松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肖燕松先生拟计划在未来7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2021年1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董事会秘书肖燕松先生增持公司股份2,548,600股,增持金额为3,933.25万元,肖燕松先生已完成自2021年1月13日起的未来7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承诺。

    目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有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拟在二级市场增持木林森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与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利益的充分结合。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拟通过设立基金、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等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木林森A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由增持计划管理人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和二级市场波动情况独立判断买卖时点和价格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因本次增持计划相关基金的成立与备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及信托的成立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故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核心管理人员与代理商截止2021年3月16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671,521股,增持总金额共计14,628.45万元。

    基于行业市场环境回暖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核心管理人员、供应商与代理商决定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

    目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尚未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核心管理人员、代理商及供应商的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核心管理人员、代理商及供应商的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核心管理团队、代理商及供应商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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