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8-021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珲
18 号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号):持股5%以上的股东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珲18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平安大华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7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8453%)。2018年1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号)。
近日,公司收到《平安大华安赢汇富55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获悉平安大华安基金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内,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该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平安大华基金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本公司股票28,793,7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内,平安大华基金严格遵照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
2、公司持续关注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平安大华安赢汇富55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