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PrinceNewMaterialsCo.,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油松第十工业区王子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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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公开发行股数: 不超过2,0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8,000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总量不超过2,000万股,其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并最终以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公司新股发行的数量根据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确定。根
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公司实际所
需资金总额的,公司将酌情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调整股
东发售股份的数量,但预计股东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00
新股发行及股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
东发售数量 配售股份的数量,新股发行数量与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2,000万股,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需要由持有公司股份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公开发售股份资格及条件的股东
发售股份的,则由具备公开发售股份资格及条件的股东按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同比例发售
股份,但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开发售的
股份不得超过原持有股份数量的25%。
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报
1-1-2
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及股东王武军、王孝
军、王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已参与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股东罗忠放、袁小娟、 王龙汉、
雷杰、李志宏、王占锋、韩红宾、吴礼平承诺: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
人已参与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本次发行前股
份。
东所持股份的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进军、王
流通限制及自
武军、罗忠放、雷杰、李志宏同时还承诺: 在本人任职期间,
愿锁定股份的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
承诺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
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
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公司控股股东王进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王武军、罗忠放同时还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
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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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