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 栋 B 座 7 楼 9-12 室雄韬股
份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华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共计代表股份 163,530,867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2.5623%。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62,623,74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2.326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
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07,12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61%。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907,52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0.236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398,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9%;反对
13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74,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888%;反对 13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1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