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6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08《上市地点》
2.09《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10《决议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
投票提
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8 《上市地点》 √
2.09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10 《决议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 9:00~11:30, 13:30~16:30)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1 年 11 月 18 日 16: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邮编:110041
联系人:郭裕春、于波
联系电话:024-24868333
联系传真:024-2486966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2、《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一: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1
2、投票简称:萃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