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 07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完成,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7,684.68 万
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343.58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的影响;
4、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881.0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 2,628.95 万元;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分别持平、增长10%、增长 20%三种情况。前述数值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 2021 年实际经营情况;
5、在预测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在预测发行前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该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设 1: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年度持平:
2020 年末/ 2021 年末/2021 年度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不考虑非公开
发行 考虑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股数(万股) 25,615.60 25,615.60 33,300.28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881.08 2,881.08 2,881.08
净利润(万元)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628.95 2,628.95 2,628.95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11 0.1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 0.11 0.11
股)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 0.10 0.10 0.1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 0.10 0.10 0.1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32% 2.27% 2.27%
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扣除非经常性损 2.12% 2.07% 2.07%
益后)(%)
假设 2: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年度增长 10%:
2020 年末/ 2021 年末/2021 年度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不考虑非公开
发行 考虑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股数(万股) 25,615.60 25,615.60 33,300.28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881.08 3,169.19 3,169.19
净利润(万元)
2020 年末/ 2021 年末/2021 年度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不考虑非公开
发行 考虑非公开发行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628.95 2,891.85 2,891.85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12 0.1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 0.12 0.12
股)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 0.10 0.11 0.1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 0.10 0.11 0.1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32% 2.50% 2.50%
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扣除非经常性损 2.12% 2.28% 2.28%
益后)(%)
假设 3: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年度增长 20%:
2020 年末/ 2021 年末/2021 年度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不考虑非公开
发行 考虑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股数(万股) 25,615.60 25,615.60 33,300.28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881.08 3,457.30 3,457.30
净利润(万元)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628.95 3,154.74 3,154.74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13 0.1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 0.13 0.13
股)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 0.10 0.12 0.1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 0.10 0.12 0.12
(元/股)
2020 年末/ 2021 年末/2021 年度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不考虑非公开
发行 考虑非公开发行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32% 2.73% 2.73%
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扣除非经常性损 2.12% 2.49% 2.49%
益后)(%)
注 1:前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净资产的预测,存在不确定性。
注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注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将增加。虽然公司将合理有效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但募集资金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利润增长幅度将可能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利润的增幅可能小于股本的增幅,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