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 07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事项涉及股份协议转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交易 事项能否最终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交易事项最终实施,将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翠艺投资”)变更为上海鸿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鸿菘”),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郭英杰先生变更为陈华崇先生。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 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 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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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导致公司的控股权未发生变更, 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由协议受让股份和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组成,具体如下:
(一)协议受让股份
2021 年 11 月 5 日,翠艺投资与上海鸿潮、何颖琳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根据协议内容,翠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6,393,984 股转让与上海鸿潮、13,832,424股转让与何颖琳,转让价格为 6.44 元/股。
2021 年 11 月 5 日,翠艺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郭琼雁、郭裕春与龙凤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翠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512,312 股转让与龙凤,郭英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琼雁、郭裕春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15,369,360股转让与龙凤,转让价格为 6.44 元/股。
(二)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 11 月 5 日,萃华珠宝与上海鸿菘、上海鸿杞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鸿菘拟认购 61,477,440 股股份,上海鸿杞拟认购15,369,360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5.38 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鸿菘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萃华珠宝93,240,784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8.0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鸿菘,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华崇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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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本次非公开发 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3、何颖琳,龙凤股权转让与本次拟变更实际控制人事项无关。与陈华 崇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鸿菘及其一致行动人、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 人、自然人龙凤、何颖琳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 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何颖琳)》;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龙凤)》;
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