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ianguangExplosion-proofTechnologyCo.,Ltd.)
(乐清市柳市镇东风工业区)
DIANGUANG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
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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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0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
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和实际控制人石碎标、石向才、石志微、石晓霞、石
晓贤、朱丹和施隆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林飞、施胜济、郑永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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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石
碎标、石向才、石晓霞、石晓贤、朱丹、施隆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及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石碎标、
石向才、石晓霞、石晓贤、施隆同时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15年4月8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违反上述锁定期承诺,
则违规减持所得将归公司所有。同时,剩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1年。如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缴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减持价格
亦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
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
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
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根据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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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
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
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
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
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