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服务中,该事务所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慎重评估和考察,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大信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简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
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
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
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8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海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宋治忠,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1997 年 11 月至今从事审计业
务,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 13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上述人员过往 3 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