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同时以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96,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6,000,000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56,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
91,400,681 57.13% 54,840,409 146,241,090 57.13%
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68,599,319 42.87% 41,159,591 109,758,910 42.87%
三、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00% 96,000,000 256,000,000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56,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622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仙明先生、林万青先生、林信福先生、林申茂先生、林平先生、林斌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钟小头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15.36元/股)的120%,减持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2014年5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该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7.96元/股;2015年5月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该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0.92元/股;2016年5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该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0.74元/股;2017年4月25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该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0.62元/股;本次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将调整为6.64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伍海红
咨询电话:0576-86402693
传真电话:0576-86428985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