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20-11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1、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0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133)。
3、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133 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
说明和解释。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相关问题作出
回复并予以披露。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
公司充分考虑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并审慎论证,公司拟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三、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所以本次撤回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报文件,主要是基于公司实
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的变化等多方因素做出的审慎
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