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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莱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0

金莱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11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9月 3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上午 11:00 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六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健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公司充分考虑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并审慎论证,公司拟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卢保山、姜旭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反复沟通,决定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与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公司与上述两名认购对象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卢保山、姜旭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该方案以下事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的现金股
利,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数。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7,56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根据证监会的核准情况,由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协商共同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32,837.17            28,000.00

  2    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16,071.02            1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6,908.19            60,0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
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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