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3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汤华军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2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733,047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7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733,047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7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所持具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0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3.0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4.0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5.00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6.00 《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7.00 《关于提议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8.00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3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卞嘉虹律师和王以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