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20-020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161,117,852.39 元为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计提 10%法定盈余公积 16,111,785.24 元,当期未分配利润 145,006,067.15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为 508,940,658.15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提案如下: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
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