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9-047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修订情
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并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现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二)发行规模”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发行规模由不超过人民币26,500.00万元(含26,5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400.00万元(含21,4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调整前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500.00万元(含26,5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调整后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400.00万元(含21,4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二)发行规模”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宜仅需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无需再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的说明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二、本次发 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 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行概况(二)超过人民币26,500.00万元(含 超过人民币21,400.00万元(含
发行规模 26,5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 21,4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
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