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7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奕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11号),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黄奕彬发行 33,611,491股股份、向黄壁芬发行
4,801,641股股份、向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发行40,458,276股股份、
向张广顺发行14,344,167股股份、向瑞金市博远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637,348
股股份、向天津飓风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467,813股股份、
向珠海市横琴三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2,659,998股股份、向黄育丰
发行1,388,145股股份、向范奕勋发行1,233,906股股份、向郑焕坚发行925,430
股股份、向黄文凤发行616,953股股份、向陈昱发行616,953股股份、向陈峻
明发行308,476股股份、向深圳熙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043,775
股股份、向深圳领秀奇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5,094,39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
二、 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00,796,668元。
三、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
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 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
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