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YOUPONINTEGRATEDCEILINGCO.,LTD.
住所:海盐县百步工业区北A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股票类型、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公司股 1,31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66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东公开发售股数 份数量650万股
发行价格 每股28.02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1月20日
发行后总股本 5,160万股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公司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承诺:自本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友邦电器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
分股份。
3、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时
股份限制流通及 沈祥、骆莲琴、王吴良、吴伟江、林圣全承诺:在任职期间,
自愿锁定承诺 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离职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时沈祥、骆莲琴、王吴良、吴伟江承诺: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延长6个月;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承诺的
履行义务。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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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本次拟发行数量为1,31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66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650万股。
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发售存
量股份所得资金归发售股份的股东所有和支配。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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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本次发行1,310万股流通股,
发行后全部股份为流通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包括两部分:公司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发售存量股份,发行价格相同。其中:公司发行新股660万股;公司股东
发售存量股份650万股。
公司发行新股的最终数量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合理确定,根据询价结
果,若预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超过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总额的,公司将相应减少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同时增加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数量,以保证:(1)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不超过本次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2)公司发行新股和股东发售存量股份的数量之和,不超
过1,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发行新股和股东发售存量
股份的最终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需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存量股份,本次发行的发行承销费用由公司股东与本
公司共同承担,公司及发售股份的股东各承担发行承销费用的比例为其发行(发
售)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归公司所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