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6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19 年 4 月,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或“公司”)
就舟山壹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壹德”)、刘申、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爱德康赛”)未根据《关于北京爱德康赛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北京爱德康赛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如期向公司支付款项一事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 年 9 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舟山壹德、刘申、北京爱德康赛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刘申及其关联公司将宁波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爱德康赛”)70%股权和淮安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爱德康赛”)100%股权分别作价 9,010 万元、15,880 万元,转让予思美传媒等额冲抵应付思美传媒的部分款项,冲抵后的债务余额仍由舟山壹德、刘申、北京爱德康赛三方按照约定履
行偿付义务。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刘申及其关联公司签订债权债务抵消
协议,约定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刘申及其关联公司的债
权债务做净额结算,结算后的净债权统一转移至本公司,抵消后舟山壹德、刘申、爱德康赛剩余债务总额为 136,433,295.35 元。根据《调解协议书》规定,宁波爱
德康赛、淮安爱德康赛作价冲抵后的剩余债务至迟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未偿还
至上述冲抵后剩余债务总额的 40%,或至迟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仍未全部偿清债
务的,则公司有权立即就舟山壹德、刘申、北京爱德康赛三方尚未冲抵或清偿的
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 2020 年 11 月 30 日,舟山壹德、刘申、北京爱德
康赛仍未全部偿清债务,公司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得受
理。以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9 月 17 日、2019 年 10 月 8 日、
2020 年 7 月 2 日、2020 年 12 月 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思美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思美传媒: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思美传媒: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相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思美传媒: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相关调解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思美传媒: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相关调解事项进展情况暨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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