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1-06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以下简称“首创投资”)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70,159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首创投资于 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 5,812,0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首创投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首创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06-07 5.223 70,000 0.012
集中竞价 2021-06-08 5.330 713,600 0.123
集中竞价 2021-06-10 5.361 988,780 0.170
集中竞价 2021-06-11 5.222 360,000 0.062
集中竞价 2021-06-15 5.124 930,000 0.160
集中竞价 2021-06-16 5.153 579,800 0.100
集中竞价 2021-06-17 5.107 237,330 0.041
昌吉州首创投 集中竞价 2021-06-22 4.944 781,215 0.134
资有限合伙企 集中竞价 2021-06-23 4.877 1,041,300 0.179
业 集中竞价 2021-06-24 4.843 100,000 0.017
集中竞价 2021-06-25 4.810 10,000 0.002
集中竞价 2021-11-15 4.721 250,000 0.043
集中竞价 2021-11-16 4.747 69,700 0.012
集中竞价 2021-11-17 4.741 190,000 0.033
集中竞价 2021-11-19 4.712 130,000 0.022
集中竞价 2021-11-22 4.918 1,290,700 0.222
集中竞价 2021-11-23 4.948 210,000 0.036
集中竞价 2021-11-25 4.830 50,000 0.009
集中竞价 2021-11-26 4.730 20,000 0.003
合计 - - 5.053 8,022,425 1.38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昌吉州首创 持股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投资有限合 (股) (%) (股) (%)
伙企业 13,170,159 2.27 5,147,734 0.89%
注: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变动与上表“占总股本比例”合计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 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