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6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赐材料”)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核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于 2022 年 5 月底实施完毕,于 2022 年 11 月底
达到转股条件,且分别假设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全部转股和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全
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
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 256,066.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33.05 元/股,即不低于本次董事
会召开日(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本次转股数量不超过 1,924.58 万股,全部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 97,449.75 万股。
6、公司 2021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5,368.8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042.21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2021 年前三季度相应指标的 4/3 倍;假设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 0%、10%和 20%进行测算。
7、测算不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除本次公开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9、假设不考虑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10、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每股收益的测算结果
2022年/2022.12.31
项目 2021年 发行可转债并全部未 发行可转债并于
/2021.12.31 转股 2022年 11月 30日
全部转股
期末总股本(万股) 95,525.16 95,525.16 97,449.75
假设 1:假设公司 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1年持平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7,158.50 207,158.50 207,158.50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201,389.61 201,389.61 201,389.61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2.20 2.17 2.16
稀释每股收益(元) 2.20 2.14 2.1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 2.14 2.11 2.10
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 2.14 2.08 2.09
释每股收益(元)
假设 2:假设公司 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年度增长 10%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7,158.50 227,874.35 227,874.35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201,389.61 221,528.57 221,528.57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2.20 2.39 2.38
稀释每股收益(元) 2.20 2.36 2.3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 2.14 2.32 2.32
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 2.14 2.29 2.30
释每股收益(元)
假设 3:假设公司 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年度增长 20%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7,158.50 248,590.20 248,590.20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201,389.61 241,667.54 241,667.54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2.20 2.60 2.60
稀释每股收益(元) 2.20 2.57 2.5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 2.14 2.53 2.53
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 2.14 2.50 2.50
释每股收益(元)
注1:上述计算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分别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注2:上述2021年 12月 31日总股本为截止至 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可转债转股的实施,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公司转股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出现下降的情形,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公司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1 年、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所处锂电池材料行业的发展主要受下游锂电池生产企业的影响,锂离子电池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数码产品)、动力领域(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等,其中,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是锂离子电池及其下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等细分行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明确,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长期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空间广阔,下游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的市场需求将稳步扩大。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及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均为锂电材料产业链相关产品。
近年来,随着消费对经济增长影响提升,通过内需拉动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方向。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及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居民住房条件、公共卫生设施等条件不断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有了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