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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7

天赐材料: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10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213,444,3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0831%。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211,923,92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8047%;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1,520,4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8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2、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5,9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反对票 48,466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72,294 股;反对票 48,466 股;
弃权票 0 股。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5,9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反对票 48,466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72,294 股;反对票 48,466 股;
弃权票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444,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520,76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
票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3,39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票 50,824 股;弃权票 0 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469,936 股;反对票 50,824 股;
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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