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5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5.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79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3,893,805股(含23,893,805
股)调整为不超过24,079,100股(含24,079,100股)。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8
日、2016年5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
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价格由不低于 65.15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25.99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1,128,165股(含11,128,165股)调整为不超过27,895,344股(含27,895,344
股)。
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
天赐材料(002709)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授权,并结合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
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和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总额从7.25亿元调减至6.21亿元;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富先生由原认购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总数的5%明确为认购5%;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27,895,344股(含27,895,344股)调整为不超过23,893,805股(含23,893,805股)。 2017年4月7日、2017年5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5月2日。
2017年6月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0号)。
以上各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的调整。
二、2016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2017年5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325,041,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5,008,26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近日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天赐材料(002709)
告》。
三、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实施上述权益分派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规定,现将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做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25.99元/股
-0.20元/股=25.7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5.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79元/
股,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含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621,000,000元÷25.79元/股=24,079,1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3,893,805股(含23,893,805股)
调整为不超过24,079,100股(含24,079,1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