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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06 深市 良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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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信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已取消)

公告日期: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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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良信电器”)  根据《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3]第 95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
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令[2013]42 号)(以下简称“ 《意见》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 号)
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13 年修订)。
根据《意见》的要求,本次发行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自主配售、老股转
让、基于市值的网上申购、网上及网下发行比例、股票配售原则及方式、有效报
价的确定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时日刊登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良信电器”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新股不超过 2,154 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670 万股,公开发行
股票总量不超过 2,154 万股(下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63 号文核准。良信电器的股票代码为
00270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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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或“东吴证券”)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
施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良信电器”,申购代码为“002706”,该申
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60%,按照发
行股数 2,154 万股计算为 1,292.4 万股;网上初始发行量不高于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40%,按照发行股数 2,154 万股计算为 861.6 万股。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回拨前网下、网上发行量调整为:网下发行量为 1,723.2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 80%;网上发行量为 430.8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此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4 年 1 月 7 日完成。 去掉 3 家无效申购
后,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 435 家,申购总量为 269,917.2 万股。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
为 19.20 元及以上的申购报价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 217,166.8 万股,占本
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 80.4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9.1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
情况为: 
(1) 18.4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 24.6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
(3)良信电器发行价格 19.10 元/股对应的 2012 年扣非后摊薄后市盈率为
24.64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6.79 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滚动市盈率 21.66 倍。 主要原因是 C38 中上市公司众多,其中部分日用家电
行业由于规模较大,已进入成熟期,所以市场估值不高。发行人产品主要为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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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产品、配电电器产品以及控制电器产品,在不考虑国际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的
情况下,多数内资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市场占有率不高,处于较快增长阶段,存
在一定的成长性估值溢价。
(4)截至 2014 年 1 月 8 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最新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8.13
倍,高于发行价格 19.10 元/股对应的 2012 年扣非后摊薄后市盈率为 24.64 倍。
主要可比公司估值情况(以 20 日均价计)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20 日均价 (元/股)   静态市盈率(倍)
1  300286.SZ  安科瑞  43.91  85.23
2  600192.SH  长城电工  7.02  62.49
3  601616.SH  广电电气  4.03  90.60
4  601877.SH  正泰电器  24.60  21.02
5  002298.SZ  鑫龙电器  7.43  32.86
6  002350.SZ  北京科锐  9.87  27.21
7  002358.SZ  森源电气  20.53  47.07
剔除静态市盈率高于 80 倍的可比公司后平均  38.13
数据来源:wind,截至 2014 年 01 月 08 日
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17 家,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
5,363.20 万股。
7、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T 日)15:00  截止。申购结束
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及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来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在 50 倍以上但低于 100 倍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即
430.8 万股;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在 100 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40%,即 861.6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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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不得向网上进行回拨。初始的
网下配售部分认购不足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
行,不向网上回拨股票。
(2)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
足的,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若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14 年 1 月 14 日(T+2
日)公布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
为有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的规则,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
为 17 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有效报价投资者
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按照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有效报价投资者中除常规类投资者(指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以外的其它机
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进行合规核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4 年 1 月 9 日(T -1
日)17:00 前,将本公告后所列附表 2 中的核查文件盖章或签字后的扫描电子版
文件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电子邮箱 scs1@dwzq.com.cn、 scs2@dwzq.com.cn
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见后。 未及时提供核查文件的,其新股申购无
效。
(3)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T 日)9:30 
-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
(4)本次网下发行缴款时间:2014 年 1 月 10 日(T 日)9:30-15:00。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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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
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
询)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
明 细 账 户 及 新 股 代 码 ,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划 款 备 注 栏 的 备 注 格 式 为 :
“B001999906WXFX002706”。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10 日(T 日)当日 15:00 之前,该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有效报价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
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 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备案的银行
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
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应划付至中国工商银行深圳
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
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
效。
(6)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
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
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
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
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款的投资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 2014 年 1 月 14 日(T+2)公布的 《上
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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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有效报价投资者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10 日(T 日) 9:15-11:30、 13:00-15:00。
(2)持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