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 年 3 月 18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2021 年 5 月 11 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8 人,均为
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本次授予激励对象 700 万股股票,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73%。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91 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成药业”)已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年 3 月 3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 年 3 月 18 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1 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激励对象共 8 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700 万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予限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的数量(万 制性股票总数的 股本总额的比例
份) 比例
1 Li 董事、总经理 200 28.57% 0.49%
Jianming
2 袁剑琳 董事、副总经理 98 14.00% 0.24%
3 张巍 副总经理 60 8.57% 0.15%
4 王旭光 财务总监 93 13.29% 0.23%
5 于晓风 副总经理、董事 89 12.71% 0.22%
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3 人) 160 22.86% 0.40%
合计 700 100.00% 1.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方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
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
市之日起计算。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 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或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或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或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解 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A(卓越)、A(优秀)、B(良好)、C(待
改进)、D(基本合格)、E(不合格)六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备案。
考核分数 >105 分 95~105 分 88~95分 80~87分 60~79 分 <60 分
考核等级 AA A B C D E
个人层面可解
100% 90% 80% 0
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四)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的一致 性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公示情 况一致。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海南
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1CQAA20152】,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止,公司
已收到 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合计 13,370,000.00 元,其中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6,370,000.00 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