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6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 18.2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8 亿元,暂时闲置超募
资金不超过 0.2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以及 0.2 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合计不超过 18.2 亿元)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 0.2 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闲置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确保超募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方式:根据资金状况以及未来合理盈利预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及 0.2 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合计不超过 18.2 亿元)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 0.2 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满足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且单个短期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的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 18.2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3、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层在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实施理财事项。其中 0.2 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单个短期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4、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所投资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前,需明确该购买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6、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 0.2 亿元暂时闲置超
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低风险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并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
情况。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其中 0.2 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投资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投资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保证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部分闲置资金适度投资低风险投资产品,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运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超
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 0.2 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且单个短期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0.2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且单个短期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投资产品所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上述额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美亚光电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用途的行为,并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但鉴于投资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