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力食品”)协议一致,决定终止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博林特”或“标的股权”)100%股权转让事项。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哈尔滨博林特 100%股权转让给春力食品,经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股权收购价格 2,100.00 万元(根据协商拟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约定,协定股权收购价款为 2,192.90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哈尔滨博林特持有的对公司 92.90 万元债权进行冲抵协定股权收购价款,冲抵后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为 2,1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因交易对手方春力食品的资金和经营情况没有达到预期,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能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部分核心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保障各方利益,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三、本次交易终止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决定终止哈尔滨博林特 100%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项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