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2年修订)、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
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本次发行新增了双向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无锁
定期、推荐类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
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医药制造行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7.76倍(截至2012年7月2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
次发行价格18元/股对应的2011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6.87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滚动市盈率3.21%,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9,851.92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格18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49,014万元,超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金
额29,162.08万元,超出比例为146.90%,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
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
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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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2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3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
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72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其中网下初步
发行数量为1,36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2%;网上初步发行数量为1,361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9.98%。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金河生物”,申购
代码为“002688”,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2年7月2日完成。发行人和银河证券根
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水平、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6.8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9,647.5万股,为本次网下初步发行数量的7.08倍。
5、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8元
的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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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年7月5日(T日)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
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
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
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88”。
申购资金的有效到账时间为2012年7月5日(T日)15:00之前,T日之前及T
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
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股
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
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
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
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
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
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监会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2012年7月5日(T日)下午,银河证券在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
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
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并按申购单位(113.5万股)依次配号,每一
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将配号结果提供给摇号机构。最终中签号码数量将根
据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113.5万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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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2年7月6日(T+1日)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根据摇号结果统计配售
对象的获配号码,中签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为获配号码个数乘以申购单位
(113.5万股)。
(8)2012年7月9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金河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
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发
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9)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2年7月5日(T日)9:30—11:30、13:00—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
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3,500股。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
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
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
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8、回拨机制:
2012年7月5日(T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
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
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来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
进行配售。网下投资者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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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
上初步中签率2倍(不含2倍)至4倍(含4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
10%的股票(272.3万股);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4倍时,
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0%的股票(544.6万股)。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
下初步中签率时,不启动回拨机制。
(5)启动回拨机制后的网下摇号原则:根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按照每113.5
万股为一个中签号码的原则重新计算中签号码个数,通知摇号机构按该中签号码
个数进行摇号;不足113.5万股的剩余部分作为一个特殊中签号码,在未中签的
号码中摇出,由获得该特殊中签号码的网下投资者认购。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7月9日(T+2
日)在《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
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6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
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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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金河生物 指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