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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计划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亿利达: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计划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计划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总经理江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总经理江澜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2月24日—2022年8月2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46,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88%);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截至2022年5月23日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江澜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江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计划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澜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澜先生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江澜先生未减持
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江澜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785,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54%),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期间,江澜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江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二、下一期减持计划预披露

  江澜先生本期减持计划未实施,拟继续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计划减持股份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股  数量不超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称                (股)    本比例

                                            数(股)          比例

 江澜    总经理    1,785,700  0.3154%      446,400        0.078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的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2022年9月15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9月16日至
2023年3月15日,窗口期内不减持)。

  4、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江澜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江澜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澜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江澜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江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江澜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江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计划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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