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至2018年5月18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启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177,43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 177,431,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
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7,431,000股。同意
177,4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先生、何元福先生、管云德先生分别对其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及独董述职报告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亿利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亿利达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