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7-06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周文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10号),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重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实施工作(募集配套资金择期再行实施)。
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一、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1、本人已向华东重机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
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
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人将对该等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周文元、王赫、黄仕玲、连带的法律责任。
黄丛林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华东重机披
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如因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华东重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华东重机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如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将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本
华重集团、翁耀根、孟 人不转让在华东重机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正华、翁杰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不利用自身对华东重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华
东重机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华东重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与
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低于(如华东重机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
翁耀根、孟正华、翁杰、件与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翁霖、华重集团、振杰 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投资、杰盛投资 同时,本公司/本人将保证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
产生的与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
生的关联交易:
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
露;
2、对于采购、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
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华东重机
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华东重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
给华东重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本人承担赔
偿责任。
1、不利用自身对华东重机的股东地位谋求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华东重机的股东地位谋求与华东重机及其子公
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低于(如华东重机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
件与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周文元、王赫、黄丛林 同时,本人将保证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
本人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1、若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
露;
2、对于采购、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
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华东重机
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华东重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
给华东重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
不从事任何对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
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本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
束,如果将来本公司/本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华东重机及其
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采
翁耀根、孟正华、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