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86 号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称公司于 2018年 9月 12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拟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蚌埠”)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其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生产以及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披露重组预案。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内容进行核查并说明:
1. 截至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
与标的公司、交易对手方沟通的主要内容,重要时间节点上取得的进展,历次沟通会议的讨论内容、已聘请的中介机构所做的主要工作和进度等。
2. 根据你公司历次披露的重组进展公告,称公司因最近一年经
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目前推进本次交易可能会遇到困难。请结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说明本次重组进展缓慢的原因,重组事项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面临实质性障碍;如未发生重大变化,请提供证明性资料。结合重组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重组事项已实质上终止但未予以披露的情形。
3. 根据你公司历次披露的重组进展公告,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建材蚌埠的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 9.63 亿元,用于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和新项目的建设。请说明上述出资事项的进展情况、资金支付情况以及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系。
4.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1 月 24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1 月 17 日